1.
一般提示
请阅读、遵循操作说明书,妥善存放以备后用并确保可随时取用。
1.1.
符号和显示方法
表示一种如未避免可能导致死亡或重伤的危险。
警告
i
表示有用的建议和提示以及用于确保有效、无故障运
行的信息。
2.
安全性
2.1.
基本安全提示
2.1.1.
可充电电池
小心
流出的电解液
流出的有毒并且有腐蚀性的电解液会刺激眼睛和皮肤。
»
避免接触眼睛和身体。
»
接触时,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相关部位,然后就医。
2.2.
按规定使用
LED 充电工作照明灯带有聚光灯和可无级调光的主灯、磁性基座和挂钩。
适用于工业和个人用途。
防尘和防溅水等级符合 IP65。
抗冲击等级符合 IK07。
2.3.
错误使用
不适合儿童使用。
不要在易爆区域内使用。
切勿暴露在高温、阳光直射或明火中。
若外壳损坏,请勿继续使用。
不要打开外壳。
请勿更换灯具。
3.
设备概览
A
1 点光源 2 主灯光 3 可调磁力底脚 4 悬挂钩 5 电量显示 6 Micro USB 充电口
7 开/关按钮
4.
开机运行
4.1.
蓄电池充电
i
首次使用前将蓄电池充满电。
ü 灯已关。
1. 通过 USB 电缆将灯连接到充电口和电源。
»
当电量显示亮起白色时,充电完成。
2. 将灯与电源断开。
5.
操作
主灯:风险等级 0(依照 EN 62471)。
聚光灯:风险等级 1(依照 EN 62471)。
警告
眩目危险和烧伤视网膜的危险
»
严禁直视光束。
»
请勿将光束对准人眼与动物眼部。
»
如用于商业用途,则应按照事故防治条例给予用户指导说明。
5.1.
打开和关闭主灯和聚光灯
1. 操作开关按钮。
»
点光源已开。
2. 重新操作开关按钮。
»
点光源已关。
»
主灯光以上次使用的光强打开。
3. 操作开关按钮,关闭主灯。
5.2.
调节主灯光
1. 打开主灯光。
2. 保持按住开关按钮,直至达到所需光强度。
»
当达到最高或最低光强度时,主灯光闪烁。
»
激活后 5 秒存储光强度。
5.3.
电量显示
ü 灯已关。
1. 按住开/关按钮,直至电量显示亮起。
»
亮起的 LED 指示灯数量与电量相对应。
5.4.
固定灯
磁性底脚可附着于所有光滑、平坦的磁性表面。 可折叠和旋转的挂钩,用于悬挂
灯。
6.
存放
存放之前,请将电池充满电。每三个月重新充电一次。存放在 -10 °C 到 +40 °C 的
温度下。 请勿存放在腐蚀性/侵蚀性物质、化学品、溶剂、潮湿或脏污环境附
近。
7.
清洁
开始清洁之前,请断开电源。使用微湿的抹布进行清洁。 不要使用化学、碱性、
含磨料或溶剂的清洁剂。
8.
技术参数
照明设备
光通量
照明时间
LED
色温
CRI
防护等级
工作环境温度
可充电电池
可充电电池
充电时间
交流充电器额定电压
直流/电流充电器充电电压
9.
回收和废弃处理
照明灯和蓄电池 不得作为生活垃圾进行废弃处理。遵守当地现行的废弃
处理规定。将 照明灯和蓄电池 送至适当的收集点。
主灯光
点光源
20 - 200 lm
100 lm
2 – 20 h
3 h
COB LED
高功率 LED
6000 K
6000 K
≥ 80
≥ 70
IP 65, IK 07
IP 65, IK 07
-10 °C 至 +40 °C
-10 °C 至 +40 °C
锂聚合物,3.7 V,1200 mAh
2 – 3 h
100 – 240 V AC, 50/60 Hz
5 V / 1.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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