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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Lenser SEO 3 Bedienungsanleitung Seite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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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LENSER® * SEO 3
感谢您购买我们的产品 !
该产品说明手册可以帮助您来熟悉该产品,在
使用产品前必须仔细阅读所有伴随产品的指导
文件。请妥善保存此文件,如果产品被转交
给第三方,此文件必须一同转交。这将确保用
户正确了解产品的详细功能和避免意外问题产
品。
同时,请遵守警告和安全指示并正确处理产品
包装材料
SEO 测试功能的附加信息
货号为 6103 的 SEO3 头灯包装带有测试功能
(货号 6003:不带测试功能)。允许使用者
测试包装内的产品亮度。测试时,请轻按包装
正面的黄色 TEST IT 测试按钮。请不要直视产
品的光。
测试按钮通过两条导线连接 SEO3 的电池盒,
在使用产品前应先移除导线。
移除测试按钮及导线,请打开电池盒并取出
3xAAA 电池(请见下面"电池更换"一节)。从
电池盒里拉出测试按钮的两条导线,直到它与
电池盒分离。装入 3xAAA 电池请注意正确的
电极。合上电池盒盖。请按当地法规要求来处
置及回收利用包装材料及带导线的测试按钮。
产品:
6003 LED LENSER SEO 3 绿色
6103 LED LENSER SEO 3 绿色 ( 吸塑 )
6004 LED LENSER SEO 3 橙色
6104 LED LENSER SEO 3 橙色 ( 吸塑 )
1. 电池配套:
3 x 碱性电池 AAA/LR03(1.5 V DC);
- 3 x 镍氢电池 3 x AAA/LR03(1.2 V DC);( 不
包含在包装组套内 )
2. 开关使用说明;
SEO 3 产品开关在塑胶外壳顶端的电池盒与头
灯之间,该开关控制产品的开 / 关和多种不同
的光效模式以及白光与红光之间的转换(详细
请参考以下第 5 点),此外,该开关还有"运
输 锁定"功能(详细请参考以下第 6 点。)
3. 调焦功能;
产品前端部分是白光灯的反光杯,该反光杯被
一塑胶调焦环所固定。用手指转动该调焦环可
以方便快速的调节从焦光到泛光之间的不同光
效, 即通过旋转其角度来连续的调节白光光效;
光效调节完全取决于用户所需要的亮度或被照
物与用户之间的距离;此外,你还可以通过简
单的转动头灯前部分的角度来达到不同的使用
效果或光效需求。
4. 智能光技术 (SLT);
SEO 3 配有智能光技术,通过微机控制芯片
来操控 LED 的发光及使用不同的发光模式和
功能,单个按钮便可实现"快速功能"转换与及
配合使用,把操作界面设计容易和使用方便;
SEO 3 可给用户带来不同的光效体验,且具备
两种光色(红光和白光)和多种不同光效模式。
产品自带的温度控制系统可根据实用环境的温
度对光亮度进行调整;
5. 发光模式与功能 :
SEO 3 具有两个 LED 灯,即白色灯和红色灯
各一个。
其中白光适用于常规的日常生活环境使用,但
当用户已适应周围暗黑环境时该强白光不建议
使用。
同样的,当用户适应白光使用环境时转换红光,
人的肉眼需要短暂的时间来适应不同颜色光效
之间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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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关闭状态可对白光与红光之间进行转
换,按压开关 2 秒后便可以实现白光和红光的
转换。当调节到用户所需要的光效后,请即时
松开开关,否则产品会自动进入"运输锁定"模
式(详细请参考第 5 点);
5.1. 白光模式;
以下内容为白光模式的详细使用和操作说明;
a) 强光模式:在产品关闭状态,按压开关(按
压开关时隔不能超于 2 秒)以启动产品即进入
白光模式,白光首个模式为"强光模式"。
b) 弱光模式:再按压开关一次(与上次按压开
关时隔不能超于 2 秒) , 产品会进入 "弱光模式" ;
c) 信号模式:当连续按开关 3 次(每次按压开
关时隔不能超于 2 秒)便进入最后一个白光模
式"信号模式"(白光闪灯);
当连续按开关 4 次(每次按开关时隔不能超于
2 秒)完成白光模式循环并进入关闭状态;
以上多种不同的白光模式可以通过循环按压开
关进行相互转换;
注意当在白光模式之间转换时,按压开关时隔
不能大于 2 秒,否则产品会进入关闭状态;
5.2. 红光模式
以下内容为红光模式的详细使用和操作说明:
a) 强光模式:在产品关闭状态长按开关(按压
开关时隔为 2-4 秒)便切入红光"强光模式";
b) 信号模式:再次按开关(与上次按压开关时
隔不能超于 2 秒)便进入红光的"信号模式"(红
光闪灯);
以上为红光模式功能描述,其中"信号模式"为
红光模式里最后模式,可以通过循环按开关进
行"强光模式"和"信号模式"相互转换;
请注意当红光模式转换时,按压开关时隔不能
大于 2 秒,否则产品会进入关闭状态;
6. 运输锁定模式:
当产品在关闭状态,长按压开关约 5 秒后便进
行"运输锁定模式"。进入该模式后开关会有自
锁功能,即不能正常转换白光和红光。轻按开
关会有红光 "信号模式" 的 闪灯提示, 表示已进入 "运
输锁定模式";
再长按开关约 5 秒后便可解锁且恢复产品的正
常工作状态;
7. 重置模式;
当取出产品电池或断电又重新启动产品时,产
品会自动重置且进入原始的默认状态,用户需
要重新设置以下功能设定;
- 运输锁定模式;
其中白光模式为默认始模式
8. 电池的使用:
当产品电量耗尽前 5-10 分钟时, 会出现红光 "信
号模式"闪灯提示,表示电池的电量将要耗尽,
此时请及时更换满电量电池。
以下关于电池事项请注意:
a) 只有 3 x 碱性电池 AAA/LR03(1.5 V DC) 或
3 x 镍氢电池 3 x AAA/LR03(1.2 V DC) 可适合
使用于 SEO3 产品;
b) 3 x 碱性电池 AAA/LR03(1.5 V DC) 或 3 x
镍氢电池 3 x AAA/LR03(1.2 V DC) 不能同时
混用,只能按电池种类配套同时使用 ;
c) 产品包装内的 3 x 碱性电池 AAA/LR03(1.5
V DC) 不能进行充电使用;
9. 电池更换;
在更换电池前,请先将产品处于关闭状态;
用手指轻轻从电池盒开口(开关按钮旁)打开
电池盒,取出已使用完电量的电池,可以装入
新的碱性电池或镍氢充电电池;
注:碱性电池不能用于充电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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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池装入过程中,须注意匹配电池的正负极
安装要求,否则,可能会出现电池损坏甚至产
生爆炸现象。
电池安装完毕,请将电池盒牢牢合闭;
10. 头灯带;
如果头灯带没有连接到产品,请按以下指示进
行头灯带安装;
头灯带安装:找出头灯带较小的一端塑胶扣并
以纳谷公司标志为正面方向,从右至左方向穿
过产品电池盒至产品在两纳谷标志之间,然后
继续穿过带有两对卡点的头灯带的另一端塑胶
扣,穿过该两对卡点后拉紧头灯带,头灯带便
安装完毕;
轻便携扣:通过头灯带未端的塑胶卡扣,可以
将产品紧扣在衣服皮带扣或背包等便于携带;
松紧度调节:通过另一塑胶扣可任意调节带的
长短和松紧度;
11. 碱性电池和镍氢充电电池使用注意:
非充电电池和不在包装要求范围内的其他型号
蓄电池不能用于该产品的充电器进行充电!
a) 不允许非充电电池和蓄电池混合共用 ;
b) 只允许在包装要求范围的同型号电池同时使
用;
c) 适用于该产品电池有碱性电池 AAA/LR03/
Micro (1.5 V DC);
d) 电池寿命用尽后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电池
进行适当处理;
e) 若长时间不使用产品, 请将电池取出产品内,
以免造成产品损坏;
充电电池和非充电电池的处理方式 :
a) 对可能存在短路危险的电池必须立即正确处
理掉 ;
b) 不允许非法拆开电池或者非法将电池放入人
体内;
c) 不允许将电池丢弃到火里面燃烧;
12. 保持产品清洁;
请用干的且无绒清洁布对产品进行清洁;
若有盐水溢入产品内, 请即时进行全面的清洁;
头灯带从产品拆卸后可用约 30° C 温水进行清
洗或更换;
13. 包装配件
产品包装内包括有以下配件;
1xSEO 3 头灯产品;
3x 碱性电池 AAA/LR03/Micro (1.5 V DC);
1x 产品手册;
14. 警告
不允许吞咽任何本产品所附的小部件或电池,
且该产品或其附带部件(包括电池)必须存放
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出于安全和符合 CE 所规定的所有要求,禁止
改装及 / 或改变该产品。
产品只能作为头灯所使用。
如果该产品被用于任何其它的目的,或使用不
当,被损坏及无害化利用不再被保证(如火警、
短路、电击等)。将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将
不负任何责任,并且制造商的保修将变无效。
SEO 3 头灯工作的温度范围是 -20 C°至 +50
C°。要确保产品没有被用于极端的温度、剧烈
的震动、爆炸性气体、腐蚀性和 / 或潮气环境。
也必须避免持续曝露于太阳底下、高湿度和 /
或水气中
产品变更、修理和维护或其随附文件所述,仅
允许由专业的技术人员执行。
一旦产品被发现已充电及被正确地扭开 / 扭紧,
正确和安全的操作是不可能造成产品损坏。它
必须是无法使用并且不再被使用。这种情况下,
CN
出于保修目的,请联系你的经销商。
15. 安全指引
• 本产品不是儿童玩具;
• 因为含有可吞咽的小部件,不适合 5 岁以下
的人员使用;
• 本产品不可以用于眼睛检查(如所谓的瞳孔
检查);
• 在使用时,热量积聚,必须避免覆盖产品;
• 如果产品不正常工作,第一件事是必须检查
是否因为电池没电或因为电池没有正确安
装;
• 在道路上使用,请遵循各地的法律规定。
通过光辐射在本产品上构成的主要危险威胁是
蓝光危险(400 nm to 780 nm)。热危险的开
始值显然没有达到。
观看者的风险取决于使用或产品如何安装。然
而,只要厌恶反应限制暴露时间及只要本手册
内包含的信息被研究过,就没有光学危险。
厌恶反应由暴露引起并且它们表示所有保护眼
睛免除光辐射损害的自然反应。这包括自觉厌
恶反应如眼睛或头部活动(如转向)。
使用本品时特别重要的是要记住,厌恶反应的
人受光线指向,他们的厌恶反应可能减弱或暂
停,就像药物治疗,毒品或疾病后的结果。
因为产品的致盲效果,不正当的使用可能会导
致可逆的效果,如临时的视觉障碍(生理性致
盲)或影像残留或触发恶心不适的感觉和疲倦
(生理性致盲)。临时不适的感觉的强度或时
间直到它消退,主要取决于致盲光源及周边地
区之间的亮度差别。感光的人在使用本产品之
前尤其应该咨询医生。
作为一个原则问题,规则是高强度光源由于其
致盲效果会具有二次伤害的潜在危险。就像看
着其它明亮的光源(如汽车前灯),临时被限
制的视觉障碍和影像残留可能导致疼痛、不便、
损伤甚至事故,视情况而定。
使用单个产品的信息应用。如果更多同样类型
或不同型号的发光产品同时使用,光辐射的强
度可能会增加。
每一个长时间注视 / 眼睛接触本产品辐射源的
用户或其他人,带或不带其它的光束设备,都
是要作为原则问题应该避免的。
在商业用途或由公共部门使用的情况下,用户
必须遵守所有相应的个人使用场景相关的法律
和法规的指示。
重要规则
• 人的眼睛不要直视产品的光束;
• 用户或其他人不要直视产品光束;
• 万一光束击中眼睛,眼睛必须立即紧闭,转
动头部远离光束;
• 产品说明手册须被安全存放,与产品同在;
• 禁止直视由本产品发生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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